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围墙修复、屋顶防水及其他维修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发表时间:2024-09-30 20: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围墙修复、屋顶防水及其他维修工程项目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抽取法)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1.5 采购内容:围墙修复、屋顶防水及其他维修工程项目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 标段名称:围墙修复、屋顶防水及其他维修工程项目 2.2 质量要求:合格 2.3 资格能力要求: 2.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3.2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2.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3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4.2 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无要求 4.3 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无要求 4.4 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无要求 4.5 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2 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4.7 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4.6 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4.8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与华夏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783169 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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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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